學校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省級科技研發計劃聯合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豫財科〔2021〕49號),為引導社會各方多元化投入參與科技創新,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聯合鄭州大學、河南工業大學、河南科技大學、河南農業大學、河南中醫藥大學、省農業科學院、省氣象局等7家單位,共同出資設立了首批省級科技研發計劃聯合基金,重點圍繞我省一流學科建設培育、支持省屬科研院所做大做強、服務社會公益民生等方向組織實施一批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現將2022年度省級科技研發計劃聯合基金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類別
2022年度省級科技研發計劃聯合基金項目共分為兩類,一是應用攻關類,屬于省科技攻關資助體系(10萬元/項),年度基金總規模1050萬元;二是優勢學科培育類,屬于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年度基金總規模4300萬元,包括重點項目(80—100萬元/項)、培育項目(20—50萬元/項)。
聯合基金項目重點支持聯合資助方特色優勢學科培育,聯合資助方獲得支持的項目金額占基金總規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除聯合資助方外實行限額推薦,具體申報名額在申報系統中設置,請登錄查看。
二、改革試點及要求
(一)項目實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編制項目預算,項目負責人在規定范圍內自主使用經費,合理安排經費使用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鼓勵科研人員持續創新,除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外,允許有其他省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的科研人員申報。同一人員只能選擇申報一項聯合基金項目。
(三)提高項目推薦質量,各申報單位應加強科研倫理和學風建設,對照指南內容結合自身優勢進行項目凝練,同一項目已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嚴禁重復或變相重復申請;項目申報單位擬推薦項目情況需經內部公示。
(四)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申請人應對申請書真實性負責。申請人使用虛假材料申請項目,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除撤銷立項項目、收回已撥經費外,還將列入科技計劃項目不良信用行為記錄。
項目申報具體要求和指南方向詳見附件。
三、受理時間
個人和法人在線填報、提交申請材料的截止時間為5月11日18:00;各主管部門或依托單位審核提交時間截止到5月13日18:00。請項目申報人如實填寫項目申報內容,確認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門或依托單位審核期間退回修改的項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廳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此次申報時間有限,請各項目申請人、單位管理員和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時間要求進行填報、提交并審核推薦,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相應權限;系統關閉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再修改、補充申報材料。各主管部門或依托單位應主動服務,為科研人員項目申報提供支持保障。
聯系人:從國彬、董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