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xiàn)將201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
獎勵等級分別為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特等獎名額控制在申報成果總數(shù)的5%以內,其他一、二、三等獎名額分別按申報總數(shù)的10%、15%、20%確定。
二、申報資格
1、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在國內學術刊物和報紙上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廳級(含地廳級)以上黨政機關(不含機關職能部門)采用且應用價值較高的調研報告等;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和研究人員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報,第一作者所在學校為第一署名單位。非第一作者的參與人員不得獨立申報。第一作者每人限申報一項。
特等獎按照省級成果獎的要求評審,論文類成果須在CSSCI收錄期刊上發(fā)表,著作類成果須本專業(yè)權威出版社出版,研究報告類須獲得地廳級以上黨政機關采用(采用證明須有文件編號)或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
2、有下列情況者,不具有申報資格:(1)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權存在爭議者;(3)申報材料、程序不符合申報規(guī)定者。
3、在港澳臺和境外出版、發(fā)表的成果,各種音像、工藝美術類制品,暫不受理申報。已獲得2011年以來省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要求
本年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按以下24個學科申報:(1)馬克思主義理論/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jīng)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tǒng)計學;(22)港澳臺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請各申報單位堅持質量導向和精品意識,堅持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統(tǒng)一,把好學風關,嚴格按照規(guī)范程序,切實做好遴選申報工作。省教育廳將對申報材料進行檢測,若發(fā)現(xiàn)學術不端或學風問題,取消申請人評審資格和該單位下一年度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由申報學校審核后按學科分類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申報材料:
1、《河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申請書》(附件1)一式2份。
2、《申請書》及《匯總表》電子版發(fā)送至科研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3、著作類成果、論文類成果報送原件1份。調研報告類成果報送調研報告和被黨政機關采用情況證明材料各1份。評審材料原則上不退,需要退回的,請及時與我廳社科處聯(lián)系。附件1、附件2可從“河南高校社會科學研究信息網(wǎng)”下載,網(wǎng)址:http://sk.haedu.gov.cn/。
4、申報者須將成果申報材料裝入檔案袋內,并在檔案袋上標明:成果名稱、所屬學科、申報人姓名、申報單位(A4紙打印并貼在檔案袋正面)。著作類成果、論文類成果還應在原件封面上標注申報者姓名和單位。照一覽表順序按學科分類。
四、申報時間和聯(lián)系人
報送時間:2012年6月19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聯(lián)系人:張玉霞 從國彬 電話:3251978
科研處
2012-06-01
附件1:申請書
附件2:成果獎申報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