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部門:
為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管理工作,不斷推進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現將2024年度校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結項、中期檢查、校級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級教改項項目
(一)結項范圍
1. 2021年以后到期而未結項,即立項且未結項的校級教改項目(校教[2021] 8號、校教[2021] 14號、校教[2022] 8號)。項目實施周期為1-2年,超過3年不予結項。需要延期結項的,項目負責人填寫《商丘醫專校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人員變更申請書》后報教務處。
2.2023年立項的項目(校教[2023] 7號)符合結項條件也可參加。
有人員變更的項目,需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商丘醫專校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人員變更申請書》(附件4)。
(二)結項要求
結項審核專家組將對照該項目申報書對結題報告進行審核,對項目的預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報告、論文、著作、獲獎證書、教改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講義、課件、軟件、實驗報告、調研報告等體現課題實施和效果的證明材料進行檢查驗收。要求必須有物化的研究成果。請各項目負責人提前做好準備。
(三)材料要求
1.《商丘醫專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結項、教學成果獎申報書》(附件1)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一份;
2.《項目研究報告》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一份;
3.與項目研究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報告、教研論文或教材、原始調研問卷、數據資源、實物成果、獲獎證書、評價反饋、媒體報道等(電子版和紙質版);
4.《項目結項、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一份(須加蓋院部簽章);
5.《項目調整申請表》(附件3)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一份,如有。
與項目內容無關的研究成果,不能作為結項條件。對未達到結項要求的,不予結項。
二、中期檢查項目
(一)中期檢查范圍
2024年校級教改立項項目(校教[2024] 2號、校教[2024] 3號、校教[2024] 9號)和不準備參加本次結項的2023年校級教改項目。
(二)中期檢查標準
中期檢查專家組將對照該項目《申報書》對中期報告進行審核,對課題的預期成果對項目的預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報告、論文、著作、獲獎證書、教改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講義、課件、軟件、實驗報告、調研報告等體現課題實施和效果的證明材料進行中期檢查,要求項目必須有過程性的研究數據或成果。請各項目負責人提前做好準備。
(三)材料要求
項目負責人提交《商丘醫專校級教改項目申報書》一式一份、《商丘醫專教育教學改革項目中期檢查表》(附件4)、項目中期成果證明材料,各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一份。
三、校級教學成果獎評選
(一)授予范圍
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所取得的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已產生一定效果的教育教學方案和教學改革成果。
(二)申報范圍
2022年以來完成結項的校級項目均可參加(已獲得校級教學成果獎的項目除外)。參加本次結項的項目可同時參與本次教學成果評選。非校級教改項目立項的課題,不在本次成果申報范圍內。
對于教育教學成果突出、應用效果顯著的成果,在符合推薦要求的情況下,將優先推薦省級教學成果獎申報。
(三)獎項設置
2024年校級教學成果獎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堅持標準、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允許各獎項有空缺。
(四)申報要求
1. 成果應在指導實際教學工作、提升教學質量上取得了確定的成效,在全校產生了一定影響。
2. 成果的主要形式為反映以上教學改革成果的實施方案、成果報告、教材、論文、著作等。
3. 本次申報的教學成果與以前已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勵的成果內容不得重復。
4.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近年來依托國家級、省級和校級教學改革項目或平臺建設所取得的成果。
(五)材料要求
1. 《商丘醫專校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結項、教學成果獎申報書》
(附件1)電子版+紙質版一式一份。
2. 《校級教學成果總結和支撐材料》電子版+紙質版一式一份
(1)反映申報項目的成果總結(字數不超過5000字)。
(2)項目成果的支撐材料(與研究項目相關的論文、教材、專利證書、獎勵證書、課件、培養方案、新聞報道、數字資源、評價反饋等)。成果為教材的,須提交樣書。
(3)與項目內容無關的研究成果,不能作為評選成果條件。
3. 《商丘醫專校級教改項目結項、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紙質版一式一份(加蓋院部簽章)。
四、工作流程和時間安排
10月16日(周三) 下發工作通知
10月25日(周五) 完成材料提交
10月30日(周三) 完成結項、優秀成果評審會
五、注意事項
1.請各院部務必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2.材料報送:1號樓教務處442室、447室
教務處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