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申報2012年度全民技能
振興工程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全民技能振興工程的若干意見》(豫政〔2012〕60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2年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2〕83號)精神,實施項目帶動,提升培訓能力,提高培訓質量,打造全國重要的職業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決定啟動2012年河南省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1.農村勞動力轉移s就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工程。2012年繼續在全省建設20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
2.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研修平臺建設工程。主要是圍繞我省煤化工、現代裝備制造、交通運輸等支柱產業和產業集聚區建設,重點支持10個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10個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
3.省、市級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建設工程。主要圍繞“核心帶動、軸帶發展”的發展格局對技能人才的需求,啟動建設1個省級和4個省轄市級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
4.國家級創業培訓服務示范基地和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建設工程。主要建設4個國家級創業培訓服務示范基地、6個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5個示范性公共就業訓練中心。
5.職業院校師資培養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工程。主要圍繞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發揮技師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院校的專業優勢,建設5個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師資培養培訓示范基地。
以上項目建設資金用于教育培訓實習實訓設備購置。
二、基本原則
1.優化資源,注重實效。以現有技工院校、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就業訓練中心為基礎,堅持就業為本、技能為先,把擴大就業、增加收入作為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項目實用效能。
2.政策統一、標準一致。對完成職業技能培訓任務和符合示范項目建設要求的各類機構、單位,不分部門、行業、所有制性質,均納入申報范圍,實行統一的財政補助政策和補貼標準。
3.政府獎補、績效考核。改革單一的政府投資模式,建立多元化投資機制。把財政投入作為獎勵資金和引導資金,鼓勵培訓機構和企業投資辦學,吸納和帶動更多的社會民間資本投入職業技能培訓,用市場配置職業技能教育資源。各級人社、財政、教育等部門對培訓及示范項目實施情況適時進行績效考核,把完成目標、增加就業作為檢驗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實施成效的標準。
三、申報條件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條件:
1.省級以上重點技工學校、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2.學校辦學方向明確,骨干專業具有明顯特色,與當地支柱產業、勞務品牌和經濟發展需求相適應。
3.具備較好的辦學條件和教學實訓場所及設備。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截止2012年11月注冊在校生2000人以上,年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3000人以上,培訓就業率達到90%以上,畢業生當年就業率95%以上。
4.政策環境好。當地政府重視職業教育發展,2009年至2011年同級財政對承擔培訓任務的職業學校的經費投入穩定增長;學生資助政策管理體系健全。
(二)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研修平臺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條件:
1.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1)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等職業院校。
(2)學校辦學條件符合國家相關設置規定,基礎條件較好。實習、實驗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0平方米,實訓設備總值1500萬元以上,校內實習場所主要實習設備、設施(或仿真模擬設備)具有先進性。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實習指導教師具備高級工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達80%以上,高級實習指導教師、技師和高級技師占實習指導教師總數的45%以上,理論實習教學“一體化”(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總數的60%以上。
(3)學校發展方向、專業設置和辦學模式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截止2012年11月學歷教育規模注冊在校生4000人以上,其中,年培養高級工以上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面向社會和企業開展職業培訓,年培訓規模4000人以上。近三年畢業生“雙證率”95%以上,當年就業率95%以上。
(4)廣泛吸引行業企業參與辦學,建立了穩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機制,積極實施教學模式改革創新。每個專業與不少于3個以上的企業開展合作。
2.技能大師研修平臺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1)技能大師應是行業(領域)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較強創新創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時,應具備國家中華技能大獎稱號或者全國技術能手稱號且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取得有一定影響的發明創造,經濟效益好。
(2)部門、行業、企業、學校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政策制度等,并給予資金支持;2011年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養、交流等方面的費用不低于50%,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工作條件。
(三)省、市級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條件:
省級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規劃建設。
市級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1.須由當地市級政府命名并建成或正在建設。
2.能夠面向本地區各類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企業開放,具備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特點。
3.能夠開展企業和培訓機構無力開展的高新技能實訓,重點突出“高(高端職業和技能)、新(新興職業和技能)、長(長周期技能開發)、前(前瞻性技能開發)”。
4.已建立高級工以上等級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技能鑒定服務側重高端和新興職業,主要開展示范性鑒定和試驗性鑒定。
5.能夠進行新職業新技能的研發試驗,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和同業交流活動,開展師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宣傳等。
(四)國家級創業培訓服務示范基地、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和示范性就業訓練中心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條件:
1.國家級創業培訓服務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1)屬于國家和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試點。
(2)基礎設施相對完善,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及服務大廳面積滿足工作需要。
(3)具有指導本地區創業培訓和服務的職能,具體負責本地的創業培訓示范和創業服務規范管理工作。
(4)創業培訓和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設施能夠適應工作需要。
(5)有一支素質高,人數合理的創業人員和創業培訓師資隊伍。
(6)工作績效突出,完成創業任務較好,創業服務形式多樣,時效明顯。
2.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條件:
(1)基礎設施相對完善,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及服務大廳滿足工作需求。
(2)服務功能完善,能夠提供落實創業服務一條龍服務。
(3)管理規范,檔案齊全,創業扶持對象相對集中。
(4)孵化基地規模在當地位居前列,孵化成效顯著。
(5)經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各項扶持政策有效落實。
3.示范性公共就業訓練中心申報條件:
(1)現有及新改、擴建的勞動就業訓練中心。
(2)有較好的培訓基礎,占地面積不少于10畝(含租用),建筑面積不少于6000平方米。具有滿足培訓專業需要的實習實訓條件,實訓設備總值達300萬元以上,有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
(3)組織架構合理,監督制約機制健全,培訓管理規范,教學理念先進,教學和培訓檔案齊全,培訓教材具有實用性和針對性。
(4)資金實行多元化籌集,能做到籌措資金與省政府支持資金最低按1∶1比例籌集,并簽訂相應承諾書。
(5)培訓特色鮮明,實用性強,年培訓能力和實際培訓人數均在6000人以上,2012年度有能力完成1萬人以上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任務,培訓后就業率達80%以上。
(五)職業院校師資培養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條件:
1.技師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
2.學校辦學條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基礎條件良好。占地面積不少于150畝,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00平方米,其中實習、實驗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25000平方米。實訓設備總值4000萬元以上,校內實習場所主要實習設備、設施(或仿真模擬設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有一支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
3.學校發展方向、專業設置和辦學模式符合國家規定,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5個以上特色鮮明的骨干專業,且具有行業代表性,社會先進性。
4.學校學風嚴謹,管理規范,具備較強的教學管理和課程研發能力,具備承擔師資培訓的教育教學條件。申報師資培養基地建設的專業方向符合國家經濟轉型,科技提升需求,且對區域經濟建設有帶動作用;組織編寫過省級以上專業教材并推廣應用;承擔過省級以上的師資培訓或省級以上的職業競賽、技術比武活動。
四、項目申報程序
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采取學校或單位按照條件申報、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組織預審推薦,并聯合行文統一報送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屬學校或單位經省直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直接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組織專家集中評審、擇優支持。項目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項目申報條件,做好項目論證和申報工作。
申報材料包括:
1.關于申請2012年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的申報報告(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或省直有關部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
2.項目申報單位2012年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論證報告(含項目實施方案、設備購置清單等)
3.申報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示范性公共就業訓練中心、職業院校師資培養培訓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可參照(附件1)的格式填報。
4.申報省、市級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可參照(附件2)的格式填報。
5.申報國家級創業培訓服務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可參照(附件3)的格式填報。
6.申報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可參照(附件4)的格式填報。
7.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書可參照(附件5)的格式填報。
8.各項目配套資金承諾材料(含省轄市財政局及學校、企業的配套資金,銀行貸款等)。
9.2012年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匯總表(見附件6)。
五、資金籌措和支持
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實施多元化的融資機制。省級財政以獎勵資金和引導資金的形式支持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
對20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工程項目,省財政給予每個300萬元的獎補資金。
對10個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研修平臺建設工程項目,省財政給予每個500萬元的獎補資金。
對10個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省財政給予每個10萬元的獎補資金。
對1個省級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建設工程項目,省財政給予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
對4個省轄市級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建設工程,省財政給予500萬元的獎補資金。
對4個國家級創業培訓服務示范基地、6個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和5個示范性公共就業訓練中心建設工程,省財政給予300萬元的獎補資金。
對5個職業院校師資培養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工程,省財政給予每個400萬元的獎補資金。
各省轄市和縣級財政要積極給予配套資金支持,企業和項目單位要相應增加資金投入,引導和吸納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多渠道籌集資金不得少于省財政以獎代補資金數量。省財政獎補資金在控制額度內分兩次撥付,項目批準后,省財政撥付獎補資金的50%。項目單位按照項目投資總額的設備數量按規定進行招投標采購,實施項目建設。在首次獎補資金下達6個月之后,項目建設達到項目投資總額的80%以上,經項目單位申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審核合格后,省財政撥付剩余50%的獎補資金。
六、具體要求
1.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是富民強省的重要戰略舉措,對擴大城鄉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承接產業轉移和推動產業集聚區發展建設等方面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各省轄市、各有關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確保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取得實效。
2.為確保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我們制定了《河南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并建立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項目建設“月報表”制度,對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進行監督監管,請各省轄市、省直有關部門嚴格抓好落實。
3.各省轄市、省直有關部門于11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文檔統一報送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正光路11號、省政府辦公樓D區423A),預期不予受理。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
聯系人:胡巖濤
聯系電話:0371—69690107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財政廳社保處
聯系人:張玉峰
聯系電話:0371—65808705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廳職成教處
聯系人:牛國棟
聯系電話:0371—69691878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QQ群236333230中下載):
1.2012年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書
2.省轄市級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
3.國家級創業培訓服務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
4.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
5.河南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書
6.2012年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設項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