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 2024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教高〔2024〕24 號)要求(附件 1),我校開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以下簡稱“省級教改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鞏固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和教學基礎地位,結合教育“十四五”規劃、河南教育現代化“2035”戰略規劃和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引導高校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聚焦人才培養核心要素、關鍵環節,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創新解決教育教學中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探索人才培養新機制、新模式、新舉措,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堅持教研結合、堅持實踐檢驗、堅持整體推進,持續提升教師教學能力、課堂教學水平和教學過程管理,培育一批標志性優秀教學成果,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立項范圍與推薦指標
2024年,允許我校申報的“省級教改項目”包括高等職業教育類、高校思政課類、高校就業創業指導類3個大類,其中高等職業教育類限額5項、高校思政課類限額1項、高校就業創業指導類1項。
省高校思政類名師工作室負責人、參加第三屆全國高校思政課教學展示活動的教師、“牢記囑托學思想挺膺擔當建新功”主題宣講活動特等獎的教師指標單列,不占用學校名額。
立項類別分重大、重點、一般三類。
省級教改項目以教學一線人員、中青年骨干教師為主體,以實踐、應用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發展能力、人才自主培養能力為根本目標。立項范圍參照《2024 年河南省高校省級教改項目立項指南》(附件 2,以下統一簡稱為《立項指南》)。
三、申報要求
(一)選題要求。項目選題原則上應在《立項指南》范圍內,《立項指南》條項均為選題內容的大方向,不是具體項目名稱。申請者不應直接使用《立項指南》中的某一條項作為具體的研究題目,應參考《立項指南》,根據學校和個人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申報項目。
(二)申報人員要求
1.項目主持人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有豐富的教學實踐經歷、較高的研究水平、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主持完成過校級以上教改項目。在項目建設完整周期內到達退休年齡的教師不得作為項目主持人。
2.教學一線教師(不含學校中層正職及以上)主持的申報項目不低于限額的40%,校級領導主持的不超過限額的20%。項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員限主持1項或參與2項教改項目,項目成員數量(含主持人)限8人。
3.支持和鼓勵多所院校聯合申報,促進校際間的交流與合作。鼓勵高校吸收行業、企業人員參與教改項目研究與實踐。聯合申請的項目需明確主持學校及項目負責人。跨單位合作項目成員數量每增加一個單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個單位20人。
4.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研究課題不得重復申報;上一輪申請延期或未通過結題驗收的省級教改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或參與項目立項;省級及以上自然科學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項目尚未結題的主持人在確保研究時間、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報。
5.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研究課題不得重復申報;在研尚未結項的省級教改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省級及以上自然科學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項目尚未結題的主持人在確保研究時間、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報。
6.近 3 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項項目,或已有較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無創新發展原則上不再立項。
(三)推薦要求。校內各單位擇優遴選做好對項目主持者、參與者的資格審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表現“雙把關”,確保參與者政治過硬、參與教師的師德師風表現過硬。
四、材料提交
請各推薦單位于2024年2月26日前提交材料至教務處442室:
1.河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改項目申請書(附件3),一式7份;
2.2024年河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改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4),一式1份;
3.相關作證材料,一式1份。
4.各推薦單位負責人務必審核材料申報的真實性。
未盡事宜聯系教務處張體華、李 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