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黨政聯席會議是行政工作重要問題的決策形式,是發揮黨政各司其職、共同負責作用的重要保證,為進一步促進黨政聯席會議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現制定我部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定如下:
一、黨政聯席會議的召開
黨政聯席會議一般二周召開一次,參加人員包括主任、總支書記、副書記、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及其他有關人員。會議一般由總支書記、主任主持。會前要確定議題,會議要有記錄及會議討論結論。
二、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行政工作重要事項
需要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行政工作重要事項有:
1. 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黨政各項決定在我部貫徹實施的措施。
2.我部發展的長遠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重要改革方案。
3.我部主要崗位的設置、調整,重要規章制度的制訂、修改與廢止。
4.教職工績效分配方案、職稱職級評定等涉及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5.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事項。
6. 圖書館科研開發、創收的重要事項。
7.我部的重大采購和招標,如重大設備采購等重大費用的使用。
8.其他需要討論的重要事項。
三、黨政聯席會議的主要程序
1.總支書記、主任根據學校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結合我部的實際情況,提出需要討論決定的議題及基本想法。
2.總支書記、主任相互主動交換意見,經磋商后,形成共識和主導性意見。
3.根據議事決策的內容,在一定范圍內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使黨政主要領導的主導性意見得以充實和完善。
4.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將黨政主要領導的主導性意見提交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5.黨政聯席會議要遵循集體討論的原則,與會人員要充分發表意見、表明態度。表決時,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贊成票超過應到會人員的半數即為通過。
6.如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討論意見嚴重分歧,可暫緩決策,留待會后進一步溝通、磋商,并再次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做出決策。如果仍不能形成最終決策意見,應向學校黨政領導報告。
四、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實施
經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黨政要統一口徑,步調一致,明確決定落實的責任人。
基礎醫學教學部
2021年4月20日